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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中国)课程建设评估办法(修订)
时间: 2022-09-11 10:05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课程评估的目的

课程是学校教学环节中最重要的基本单元 ,是构成学校教育的基础,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手段,课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课程建设是优化课程结构,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课程评估是对课程师资、教学条件、教学质量及水平的鉴定与评估。通过评估,考察评价课程教学现状,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以促进课程建设,改善教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使课程教学更好地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二条 评估的形式和内容

   课程评估分达标课程评估、优质课程评估和精品课程评估三种形式。达标课程评估是学校对所开设课程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教学质量的鉴定;优质课程评估是在达标课程中依优质课程条件评选出的课程;精品课程评估是在优质课程中依学院精品课程的条件进行评选与认定。

课程评估的内容主要是对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计、教学过程管理、教学研究与成果进行评估鉴定(详见《开云(中国)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

第三条 评估的程序与办法

    (一)达标课程评估

达标课程评估采取教研室自评、系(部)复评和学院抽检的三级评估方式进行。达标课程由系(部)认定,报学院备案。

1.凡已列入教学计划正式开设并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课程,经教研室自评合格后,由课程所属教研室于评估当年向所在系(部)申请达标评估。申请达标课程评估,须按要求填写《开云(中国)达标课程评估申报书》(附件2)。

2.系(部)评估小组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对教研室申报评估的课程进行复评,并将复评意见和结果填写在《开云(中国)达标课程评估申报书》的相应栏目内。

《开云(中国)达标课程评估申报书》及系(部)所有参评课程的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交由系(部)和教学研究中心分别存档。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系(部)上报的达标课程进行抽检考核。

(二)优质课程评估

   优质课程评估采取系(部)初评推荐,学院评审的方法进行。推荐参加学校优质课程评选的课程应是学校认定的达标课程,该课程在教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等方面应处于学院同类课程中的领先水平。

1.凡达标课程,可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择优向系申报优质课程,申报优质课程须按要求填报《开云(中国)优质课程申报书》。  

2.各系(部)按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学课程总门数小于等于15%的比例进行推荐,严格按优质课程条件对教研室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筛选,并根据筛选结果,填写《优质课程推荐表》(附件3),连同《开云(中国)优质课程申报书》(附件4)一并交到教学研究中心。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各系(部)推荐的优质课程进行评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后,即定为院级优质课程。  

(三)精品课程评估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突出、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3-5年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经验;有改革创新意识,热爱教学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作能力; 有省级以上的在研或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和专业学术论文;有已出版的教材或专著。

2.申报的课程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三人以上的教学团队。

3.申报的精品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教学条件较好,教学改革有特色,教学效果突出。

4.各系(部)根据实施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结合本系(部)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先行推荐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申请内容应包括申请系(部)名称、课程名称、授课对象、主讲教师姓名等。教学研究中心收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实施。

5.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3年,建设期年检合格并通过结题验收者,享受“开云(中国)校级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

第四条 课程评估结果处理

(一)达标课程评估的结论为达标、不达标。 达标课程由学校公布课程名单。

1.达标课程具有申请参加优质课程评估的资格。

2.不达标的课程,由学校区别情况,责令其所属系(部)限期整改,并接受再次评审。  

3.达标课程每三年复审一次(与当年达标评估同时进行),复审认定不达标的课程,取消其原达标课程资格。  

(二)被评上的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学校授予“开云(中国)校级优质课程”和“开云(中国)校级精品课程”称号,颁发证书。

1.在授予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称号期间,其课程所属系(部)可获得学校优先投资、增加实验设备、强化教学条件的政策。  

2.参与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进修或参加学术会议。

3.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每三年复审一次。经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优质课程或精品课程称号:  

(1)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或教学管理明显下滑者;

(2)原课程建设教师调换1/2数量以上者;  

(3)三年内,教学团队中有教师两次被“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排名靠后10%者;

(4)出现教学事故者。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开云(中国)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2.开云(中国)达标课程申报书

    3.开云(中国)优质课程推荐表

    4.开云(中国)优质课程申报书